Responsive image
成都取消五路一桥费, 已缴纳2018年费用可退款
2017年12月18日

12月17日,成都市政府、市交委发布消息,至2017年底,成都市将偿清“五路一桥”项目建设的贷款本金和利息,按相关规定,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。


“五路一桥”指成都市三环路、天府大道、老成渝路成龙段、成龙路、成洛路和火车南站立交桥,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征收,主要用于偿还建设贷款,原定收费期限为20年,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。现在提前5年停止征收也意味着,在成都已实施15年的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将成历史。

请广大车主朋友们注意,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通行费的,可于2018年1月1日起办理退费。

按照“五路一桥”项目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相关规定,收费按年票制方式征收,明确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在籍的川A、原川O牌号的各类机动车和外籍常驻本市的机动车,一次性征收全年通行费。


因此,成都市在征收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时按照自然年度进行征收。部分机动车所有人已缴纳的2018年及以后年度通行费,将进行退费。

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所有人,可以通过成都市区(市)县车管所、交警分局“五路一桥”退费窗口或“成都交警”微信公众号“蓉e行”平台进行退费。


据悉,窗口退费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启动,网上退费拟于2018年3月1日开通。前期仅开通窗口退费,人多易拥挤,建议广大车主合理安排时间,或待网上退费平台开通后办理。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。

按照有关规定,2018年1月1日前未缴纳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的本市在籍川A、原川O牌号的各类机动车和外籍常驻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,应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,窗口可办理补缴业务。


2018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的不收滞纳金。未缴纳的从2019年1月1日起,按日加收每日2%的滞纳金(滞纳金不超过欠费金额),并将其纳入相关征信体系。

©  成都兴祥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 版权所有